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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课程组及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浏览: 日期:2019/05/05 16:34:39

 

为了适应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和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整合课程资源与教师队伍,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强化课程建设,积极打造“金课”,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建立课程组及课程负责人制度。

一、课程组及其任务

课程组是在学院、系、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的领导和管理下,根据课程教学上的共同需要而建立起来的教学活动组织,是教师与课程关联的协调组织。

课程组的主要任务:

1.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教学过程。统一教学大纲、统一课程讲授、统一考试命题和阅卷、组织相互听课和教学经验交流、协助制定课程教学计划等教学相关工作。

2.负责课程基本建设。课程组内教师每人至少负责建设一门课程。同时要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试题库、网站、慕课、微课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

3.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积极开展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积极申报各类课程建设项目、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和教学奖励,每学期组织不少于3次的集中教学研讨活动。

二、课程组的设置原则

1.课程组一般由三名或三名以上教师组成,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组的设置原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一般在秋季学期进行。

2.课程组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课程体系和教学工作需要进行设置。凡列入培养方案的各类课程,原则上都要建立课程组。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建立课程组的,由学院指定一位教师专门负责单门课程建设。

3.开课范围广和面向层次多的同一门课程可以设立多个课程组,由相关学院根据教学不同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划分。

4.课程组成员应包括课堂讲授、实验实训指导等环节的教学人员。

5.不同学院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应组建跨学院的课程组。

6.内容相关和相近的多门课程可组成一个课程组。

三、课程组长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科教学工作。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

3.近两年来每年至少主讲1门本科课程,熟悉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具有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的经验,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四、课程组长的选任

1.课程组长采取竞聘或推荐方式产生,由课程所在学院统筹协调、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组长任期一般为两年,任期满后随课程组更新而调整,可以连任。

3.跨学院课程组长由相关学院会同教务部协商确定。

4.课程组长应团结课程组教师,高质量地完成课程组规定的各项任务。因故不能履行组长职责的,学校可以根据情况重新调整。

五、课程组长的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最新学术成果及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和应用,提出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计划;

2.负责独立建设至少一门课程,同时指导、监督本组内教师完成其他课程建设任务;

3.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按照教育部门和学校相关要求组织确定课程目标、内容;

4.组织制定、修订课程简介和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开展教材建设;

5.组织开展课程教学资源的建设及应用;

6.负责课程日常教学文件资料的建设与收集;

7.主持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方法等的改革与研究;

8.对课程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果及时进行总结。

六、课程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 在组长指导及同组教师配合下,负责建设至少一门课程;

2.负责编写课程简介和课程教学大纲,对所负责课程做好教材建设;

3.负责与课程配套的教学资源建设及应用;

4.负责课程日常教学文件资料的建设与收集;

5.协助组长做好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方法等的教学改革与研究;

6.对所负责课程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果及时进行总结;

7.积极参加课程组的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

8.服从课程组整体工作安排,支持其他课程组成员的工作。

七、激励与考核

1.学校逐步扩大在线开放课程等校级课程建设立项、与课程建设相关的教改课题立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程组长、课程建设效果突出的课程负责人的申请。

2.学院要关心支持课程组工作,将课程组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基本建设结合起来,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

3.学院每学年对课程组长及课程负责人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的课程负责人,其建设课程的工作量酬金按照标准学时计算,其中必修课程按50学时计,选修课程按照40学时计。

八、附则

1.本办法中的课程指各学院开出的所有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学校组织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网络课程、视频课程等。

2.各学院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课程组及课程负责人实施细则。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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